喜欢番茄更胜苹果草莓好像是件很奇怪的事。 从中学开始就如此,番茄点酱油,久久吃一次,因为贵。去了番邦,番茄既美丽又贱价,自然成了温书时的零嘴了。 室友们看不惯,中山女人觉得吃苹果才是有品味的女生,台北女人觉得吃草莓才是有气质的女生。
出来社会混后结交的淑女熟女们很赞同我番茄当水果吃的行径,因为他们觉得爱美是女人的专利,吃番茄才是明智美丽的女人。
这些花蝴蝶们都不知道番茄要煮得熟烂了吃才有营养,所以不相信世上有人生吃番茄纯粹是喜欢吃番茄点酱油而已。 番茄要感谢我(抑或是怪我??)因为曾经有人认定我有腮红是番茄之功而 努力吃番茄。
我以为我很厉害了,有时可以一天吃一大颗番茄, 直到有天都门混回来的兄弟问我家里可有番茄。。。
“要番茄干嘛?” (不曾入厨房的兄弟想下厨?! 我要赶快去买 4D 了!!)
“吃啊,我很喜欢吃番茄的。”
“啊?!” (没听错吧?目瞪口呆!!)
“我常吃的,点酱油,有时一天吃五粒!”
兄弟一副最正常不过的样子,我变成大惊小怪的女人。 一天五粒?! 我。。。我。。。我。。。
甘拜下风!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