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 mall 吃午餐,吃完顺便逛逛。 走着走着一个不小心又败家了。 过去的记录是两年一包包,今年是一年两包包(要认真考虑剁手指了!)。拿着战利品,我好担心外面在下雨打雷,幸好离开 mall 的时候晴空万里。这个包包我其实寻觅了好久,一直都想要一个这种“懒人包包”,但就是没找着。 作天从 Coach 店门前不小心往里头望,看到它时,简直是“众里寻他千百度,暮然回首,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”般的激动和感动啊!牛仔布的质料和颜色,这是个百搭包包,专给我这种没心情没心思搭配衣服包包鞋子的女人的!
有了这个包包,本懒散猫“黑灰色的人生”就接近完美了。一双百搭的银灰色鞋子,一个百搭的蓝/银色包包,几条蓝色牛仔裤,从此可以轻轻松松不影响市容的走天涯了,yeah!!
8 条评论:
你让市容添姿采.感恩你呀!
千金难买心头好
幸运耶!
安哥爵:
那是应该的,应该的。(我是好市民)
Liam:
啊哈!我喜欢符医生这句“千金难买心头好”,可以不用剁手指了,yeah!! \(^^)/
也配得上你的猫, 遛猫一个色。
:p
品牌包包就是女人的最爱,不用剁手指,去赌场看看哪些女人都是手指长长的。
moot:
对 hor! 那上街可以带着包包和猫,都不会影响市容的,哈哈~
丽莲:
不剁不剁,决定留着好拎那些美美的包包! :P
剁手指后,还是一样会败家!就不用剁手指了吧
啤酒花:
剁了就没法掏钱包,没法败家了,所以剁是有用的 :D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