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9月19日星期三

重回矽谷为牛马, 不过却被时差搞得每天都像行尸般的在公司里飘来晃去啥都无法做. 工程已接近尾声, 没我的事了(开心死了), 因此我才可以 醉生梦死了这么多天.

本来今天决定洗心革面, 喝他几杯星巴克咖啡, 做个能思考,步伐四平八稳的 正常人”, 结果来了不速之饭帖, 前同事 D 邀我与印度女人明天共进午餐! 我才不想应酬这小姐脾气大过天的女人, 要我与这女人吃饭,门都没有. 付我钱都不考虑!

回拒了 D, 原因是 时差造成的白天行尸症”, 不宜见人或外出. 看来我这星巴克咖啡还是挪后再喝, 再过多两天"步伐飘逸"的日子吧, 这样我算是没骗 D : )

2 条评论:

大王蛇 说...

记得多喝几杯星巴克,在马来西亚,我们可喝不起,可能还要借高利贷呢!

小莊 说...

就算真的喝到借高利贷,也不是你啦,是那个请你喝的人,呵呵.

星巴克在这儿“贱”得很,跟喝杯奶茶没分别,公司方圆一哩内有三家,“贫民”化到不行 :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