像律师般可怕的前经理来信邀我见面,说想与我聊聊他们公司的工程性质和我的动向。一看就让我头痛,不是说好入秋枫叶变红才好找我吗,现是夏日炎炎绿意浓,这老兄色盲不成?忙得焦头烂额,家都回不得,机票改期还被罚了一大笔,实在没那个闲情和闲时去回应这斯,结果拖了四天,今天才动手敲键盘复信。
本想客套一番,找个好藉口再推拖一阵子。可绞尽脑汁就是编不出谎言来(真是谎到用时方恨少),最后决定与其痛苦的不得罪人不如痛快的把桥拆!我即无意与他共事更不想当他下属,就干脆点,直接了当的拒绝他,一劳永逸。
信寄出去了,桥也拆了,感觉一身轻,虽然又违反了我今年“不得罪小人的原则”,但已是 N 次,多一次不算多。想想实在不是我的错,实在是小人太多了 :P
4 条评论:
You do a right thing for your own sake and you should cheer it up! Sometimes thing get easier if we have lesses choices!
M lao fo Ye, this pc was not a chinese, so cant commucate with you in ZhongWen.
老佛爷:是啊,少了"闲杂诱惑",我可以在这儿好好的养精蓄锐,等公司"执笠"就再战江湖,杀个遍甲不留 :p
小庄!
我替你的老板不值,竟然雇佣你这员工天天发梦博公司"执笠".
真是"愧会"咯!!!!!
金毛:
是 CEO 没用搞到公司要"执笠"了,不是我们想公司死啦。没用的CEO 又死不肯认输死爱面子不肯裁员,那些没事干的天天逛街和喝啤酒去,百般无聊,都希望公司把他们给裁了。我忙完手头上的工程恐怕也会变成众蛇之一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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